为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补充专业人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现就2016年机关面向院校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人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刑事学院、铁院、南京森林学院、山东学院专业山东生源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录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5年3月24日至1998年3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于2016年7月31日前达到毕业条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中华人民国;
(四)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没有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3月31日前已被各级党政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强制隔离的人员和被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考职位
全省机关面向院校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934名,具体招录机关、用人单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部属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由所在院校组织实施。
2.山东学院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采取在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负责组织,山东学院具体实施。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3月27日
(二)资格审核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在院校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省级机关予以复核,并将审查结果在院校进行公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五、招录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4月23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3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4月24日上午9:0011:00 专业科目
2.报考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笔试,其中山东学院应届毕业生的笔试地点在济南市。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40%、3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推荐: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