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规范带装修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对济南房地产市场中带装修销售的商品房进行规范。
针对近期济南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部分商品房采取“毛坯变装修”方式变相涨价销售等问题,《通知》从“带装修销售的商品房应装修价格”和“严禁擅自改变商品房装修设计标准”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通知》强调,带装修销售的商品房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预售方案中需包括带装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装修标准的价格构成,商品房毛坯价格应与装修价格分离。
济南市,装修价格应依据商品房装修配置标准、材料选型、品牌档次、施工品质等条件合理定价,且装修价格构成需在销售现场公示,同时还需按要求提供装修样板房,样板房装修标准应与现场公示内容及交房标准一致。
《通知》强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毛坯单价及装修单价,不得购房人意愿,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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