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综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进行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的通知》等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侧重应聘人员表现、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及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从同一岗位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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