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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招考丨2018年衡阳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类别:企业招聘 日期:2019-5-23 11:52:47 人气: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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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结合民政工作需要,市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市民政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市民政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方符合应聘条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本次共11个市直民政单位计划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及条件和笔试科目等相关信息详见《2018年衡阳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①应聘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②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③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复审和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少数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民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以降低到1:3比例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予以取消,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至本单位报考比例最高的其它岗位并发布公告。

  ①应聘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②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③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复审和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少数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民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以降低到1:3比例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予以取消,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至本单位报考比例最高的其它岗位并发布公告。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衡阳市纪委和衡阳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继母十七岁

   文章来源于弘易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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