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沙工业区、金沙中学片区、日资中小企业园控规编制(丹灶镇2014年第一批控规编制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沙工业区、金沙中学片区、日资中小企业园控规编制(丹灶镇2014年第一批控规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工业区、金沙中学片区、日资中小企业园控规编制(丹灶镇2014年第一批控规编制)
四、项目内容:南沙工业区、金沙中学片区、日资中小企业园控规编制(丹灶镇2014年第一批控规编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1月25日8时30分起至2014年12月11日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3.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注:上午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8号,即樵金农业银行对面)。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8号,即樵金农业银行对面)。
十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2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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