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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帮帮忙》姐姐将父母留下的房产占为己有 其他子女还有份额吗?

类别:房产信息 日期:2019-2-23 1:06:09 人气: 来源:

  都说难断家务事,如今多子女家庭中,关于房产的拆迁、继承可谓是家务事中最让人烦心的事。伴随着我们特有的房子情结,一个的事实摆在了眼前:兄弟姐妹的感情在房产面前不堪一击。难道真的只有的利益,没有的亲情吗?

  早在1953年,朱女士的父母获得了单位的承租房。1963年朱女士的姐姐从插队到东北,1991年才回到。姐姐回之后一直和母亲居住,两年后母亲去世。2000年,在其他兄弟姐妹不知情的情况下,姐姐取得了父母承租房的租赁合同。2006年该承租房原拆原建旧房,姐姐写了一个困难申请,同时表明兄弟姐妹不与姐姐争房产,同意将此房产落户在姐姐名下。

  而对于拆迁这件事,其他兄弟姐妹都是毫不知情。直到2017年2月19日,一家人针对房子的分配问题开了家庭会议,姐姐表示父母承租房的问题已经全权交给自己的儿子来处理。姐姐的儿子在2017年2月19日写了一个书,用他自己名下的经济适用房在四年后可以上市交易的时候,将卖房所得的房款补偿给其他兄弟姐妹。

  在这次家庭会议之后,朱女士等其他兄妹发现姐姐竟然搬走了,而房子竟然已经通过链家地产在进行出售,最终成交价是958万元人民孙俪被包养币。其他兄弟姐妹得知房产出售又联系不上姐姐,情急之下于2017年5月27日以“房产确权”为缘由将姐姐告上法庭。

  原本父母的承租房现在变成了姐姐一个人的拆迁安置房,房产早已成为姐姐的私有财产。让朱家兄弟姐妹不解的是,这场官判他们输了。虽然承租房没有继承权,但是承租房变成了利益之后,应该有每个子女的利益。到底大家还能不能拥有该房产的份额呢?

  敬请关注1月11日19:08BTV科教《律师帮帮忙》,来自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崔爽律师将为朱女士分析该如何合理地解决目前的纠纷。

  

关键词:留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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