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了2023年全市第一批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其中,有14所全日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25所非全日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据悉,民办普通高校是经教育部或北京市人民批准,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具备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高校。北京市民办普通高校本(专)科教育的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一律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体系。民办普通高校自行招收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示获得证书的性质、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并与学生签署相关协议。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资格,以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为教学内容。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收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须修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北京市自学考试相关合格成绩后,方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北京市民办高校入学通知书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校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后,由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由录取学校寄发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另一类是由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组织,招收非学历教育学生,由学校寄发非学历教育学习通知书。
北京生源在接到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后,可登陆北京教育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外地生源可向所在地区省级招生机构进行查询。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