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6月16日讯近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京)安监管罚〔2017〕科技-2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被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3月22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问题,主要是该单位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教育无学时记录,培训记录不完整,存有缺失情况。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决定给予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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