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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度报告

类别:生活服务 日期:2018-6-21 3:32:12 人气: 来源: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6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中证全债指数以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券为样本,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运用较为广泛。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自2015年8月7日起变更为混合型基金。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基金投资组合各项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投资于现代服务业相关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资产的80%。

  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年5月8日获准开业,是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产品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大营销中心)、理财顾问部、深圳分公司、分公司、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清算会计部、集中交易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截至2017年12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102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混合、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混合、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混合、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泰信行业精选混合、泰信中证基本面400指数分级、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泰信鑫益定期债券、泰信国策驱动混合、泰信鑫选混合、泰信互联网+混合、泰信智选成长、泰信鑫利混合共20只式基金及19个资产管理计划。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3、投委会作为公司受托资产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所管理的受托资产进行投资决策。投资总监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超出投资组合经理权限的投资计划。投资组合经理在其权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4、投资组合经理同时管理多个投资组合时,必须公平的对待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除申购赎回、个股投资比例超标等客观因素之外,同一交易日投资同一交易品种时,应尽可能使他们 第11页共65页

  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5、集中交易室负责所有投资指令的执行,必须确保所有同向指令的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组合。发现异常指令或者涉嫌利益输送的指令,交易室应立即停止执行指令,并向投资总监和风险管理部报告。对非竞争竞价指令,不同投资组合也必须公平对待,主要采取成交结果按比例分配和轮侯方式处理。

  6、风险管理部通过交易系统指标设置,实时交易指令,同一投资组合内部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7、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强制公平委托参数,强制交易系统对符合要求的同一交易品种的同向指令执行公平委托。

  8、风险管理部定期与不定期对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和交易委托的公平性进行分析,对强制公平委托的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检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完成定期分析报告。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各环节,从研究、投资、交易合规性,发现可疑交易立即报告,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公司所有研究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投资经理严格遵守公平、、的原则下达投资指令,所有投资指令在集中交易室集中执行,投资交易过程公平,投资交易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

  本报告期内,投资交易与价差分析未发现基金之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间转换。以家电、白酒为代表的消费类个股贯穿全年。年中新能源汽车与三季度的周期行情是全年看较大的两次主题性机会。同时,2017年全年壳价值,高估值成长类个股下跌较多。

  场大幅下行的空间不大。我们判断2018年市场宽幅震荡的概率较大。我们认为结构性行情是2018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工作本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高度负责的,以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为主体,对基金销售、投资运作、后台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较好地了基金运作的合规性。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补充及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对业务流程进一步梳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风险控制评估及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确保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1)加强基金的日常投资交易进行,及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基金日常 第13页共65页

  投资行为的,并与相关基金经理沟通,提示相关风险。同时根据投委会的投资决议、政策法规对风险指标设置进行调整,不定期检查风险指标设置,并根据新的需求对风险指标进行测试和更新。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在2017年10月后加强了对旗下公募基金的流动性管控。另外注意对监管机构处罚信息与市场负面信息搜集,提示投研部门注意潜在风险。

  (2)规范投资交易行为,防范交易环节的操作风险。公司基金内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控制旗下管理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基金间同日同向交易、所有投资组合对单只股票成交量占其市场总成交异常等指标进行预警。对于日常的投资,公司实行的是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方法,在公平交易的各环节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实行各部门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负责制,以最大限度地并处置可能造成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行为。

  3、针对基金投资运作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稽核相结合,了内部监察稽核的全面性、实时性,通过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强化了风险控制流程,提高了投资管理及运营相关人员的风险意识水平,从而较好地预防风险,基金持有人利益。

  4、做好投研交易等人员的合规培训,提高合规意识。公司组织投研人员开展内幕交易案例合规培训,就近年来发生的典型内幕交易案例作了分类汇报,并对目前市场上的疑似内幕交易、有争议的内幕交易案例进行了说明,要求投研人员遵守投资纪律,规范决策流程,从源头避免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加强了投研人员的合规意识。

  5、公司采用技术手段对网站、交易、行情等进行屏蔽,对其他非受控方式上网及即时通讯做出进一步规范。加强投研人员的资讯管理,本年度公司购买了手机保管箱,在保管箱上方安装了探头,对基金经理、交易人员在交易时间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实行集中管理,规范了手机异常记录表,不定期抽查;对基金经理集中区域进行,对于证券公司的网站、网页委托进行了屏蔽,对投研人员的办公电脑安装截屏软件进行留痕处理,并对安装软件的权限进行严格。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等各环节基本符合的要求,未出现异常交易、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现象。今后公司将继续夯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基金运作的合规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进行。本报告期内,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托管人依法对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679元,基金份额总额32,197,659.68份。

  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938号《关于核准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58,345,806.6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07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58,406,733.77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0,927.16 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60%-95%,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3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投资于现代服务业相关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资产的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第24页共65页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 第25页共65页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等,如果该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第26页共65页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对国债、地方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当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价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基金资产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审计、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四道防线。

  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基金投资等业务运作的性、合规性及合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如有必要则由督察长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目前,公司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控制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相对清晰。各业务部门负责事前风险防范;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或潜在的风险进行事中管理和,并负责运用定量分析模型,根据各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投资策略,定期对基金的投资组合风险进行评估,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业绩评估报告;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负责事后监督。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工商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 第38页共65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 第39页共65页

  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估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3.85%。

  年12月31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1,996,714.75元,超过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性缺口进行,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 第40页共65页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16年12月31日:同),因此市场利率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结合“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注重股票资产在其各相关行业的配置,并考虑组合品种的估值风险和大类资产的系统风险,通过品种和仓位的动态调整降低资产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60%-95%,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

  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 at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和控制。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0,576,211.7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081,040.00元,无属于第三层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

  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政策的通知》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未缴纳的,不再缴纳;已缴纳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处罚的证券。

  注: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中关于“一家基金公司通过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30%”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在选择租用交易单元时,注重所选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市场声誉。对证券公司的研究能力,由公司研究人员对其提供的研究报告、研究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公司将根据内部评估报告,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决定是否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调整。

  2、本基金新增交易单元:渤海证券深圳390860、中银国际深圳 003346;退租交易单元:高华证

  已经采取措施,审慎确认大额申购与大额赎回,防控产品流动性风险并公平对待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集中导致的产品流动性风险、大额赎回风险以及净值波动风险等特有风险。

  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查阅上述相关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和本基金管理人直接联系。

  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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