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眼皮跳测吉凶汪先生交了250元中介费,填写了登记表。女接待员从里屋叫出广告上的征婚女。她自称“”,其实就是女青年周某, 1998年9月,她来京后,干过多种工作,并与未婚男友生有一女。2004年9月,周某来到梦娇婚庆服务公司工作。
汪先生与周某谈了一会儿,感觉满意。女接待员说:“为了方便以后联系,每人交200元建档费。” 汪先生马上就掏了钱。为了不引起怀疑,周某当即也交了200元。但她支走汪先生后,很快就从公司拿回了钱。逛菜市口百货商场时,周某提出给她买件衣服作为见面礼,她试了一件900多元的风衣,汪先生给了她1000元。两天后,周某又引汪先生到某商场,挑了一部手机,汪先生付了3000元。第三次见面时,周某带了女儿和另一个女孩,拉汪先生到万通商场,让其给孩子买衣服花了200元。
三次交往后,汪先生察觉出她每次买东西花完钱后,都很快找借口离去,并对她所说有价值70万元房产、在饭店工作、其父经营建材等情况产生怀疑。于是,汪先生再次来到“梦娇”公司,发现“”就在此工作,其身份证与她所说的姓名、年龄都对不上,于是报警。接到报警后,将周某抓获。在期间,周某家属将赃款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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